越南胡志明市公安厅刑警科(PC02)12月19日表示,该单位已对犯下“诈骗侵吞财产”罪名的陈天定(35岁,家住本市)及另5人执行拘捕令。
胡志明市警方供图
据胡志明市公安厅刑警科称,歹徒陈天定为头目,冒充两家金融公司职工并勾结其他职工。
在拿到金融公司客户的资料后,该团伙成员拨电话给上述两家金融公司的客户的电话,利用威胁等方式进行讨债,让欠债人返还欠债金额的双倍钱款。
接着,该团伙成员又冒充上述两家公司的老板并联系客户,称可以降低利率,使客户相信并偿还债务。
随后,团伙成员伪造债务结算文件以侵吞客户的财产。
调查过程中,胡志明市警方确定陈天定团伙已使用上述伎俩在胡志明市市进行多起犯罪案件。
目前警方正在扩大调查中。